關于修訂CQC-C1120-2020《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汽車用制動器襯片》有關情況的公告
發(fā)布日期:2021-03-16??【打印此頁】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英文縮寫CQC)近期對CQC-C1120-2020《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訂,現(xiàn)將細則修訂情況發(fā)布如下:
一、 主要修訂內容:
1)勘誤性修改,刪掉8.2中“對于證書的變更應注明變更的版本號信息以明確顯示該產品的變更次數(shù)”;
2) 6.1.2.2第二段第一句修改為“原則上,生產企業(yè)應確保在收到型式試驗方案后20天內將樣品送指定實驗室進行型式試驗” ;
3)6. 1.5中“申請單元”修改為“認證單元”;
4)其他描述性修改。
二、 實施要求
本次細則修訂屬于文字性修正,不影響CCC認證流程及已經發(fā)放的證書。
三、 聯(lián)系方式
CQC產品三部將于2021年4月1日起執(zhí)行新版細則。
一、 主要修訂內容:
1)勘誤性修改,刪掉8.2中“對于證書的變更應注明變更的版本號信息以明確顯示該產品的變更次數(shù)”;
2) 6.1.2.2第二段第一句修改為“原則上,生產企業(yè)應確保在收到型式試驗方案后20天內將樣品送指定實驗室進行型式試驗” ;
3)6. 1.5中“申請單元”修改為“認證單元”;
4)其他描述性修改。
二、 實施要求
本次細則修訂屬于文字性修正,不影響CCC認證流程及已經發(fā)放的證書。
三、 聯(lián)系方式
CQC產品三部將于2021年4月1日起執(zhí)行新版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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